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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贡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2-02-11  作者:福贡县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  【字号: | |
 附件1

 

怒江州福贡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怒江州福贡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怒江州福贡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怒江州福贡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福贡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直接受中共福贡县委和州检察院的领导,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主要职责:

1.对县人大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大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州人民检察院的领导。

2.依法向县人大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对全县范围内重大刑事案件以及法律规定需由本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诉讼。

4.对县看守所执行刑罚的活动、羁押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5.对重大疑难案件痕迹、物证、人身伤亡和账务等进行检验、鉴定、审查工作。

6.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工作。

7.负责本院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协同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院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另外还设有派驻石月亮检察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聚焦中心工作,在服务保障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

一是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是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三是助推福贡生态文明建设。

2.聚焦社会稳定,在建设平安福贡中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全力维护边疆民族地区社会稳定。

二是着力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3.聚焦“四大检察”,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强化检察监督

一是持续做强刑事检察。

二是持续做优民事检察。

三是持续做实行政检察。

四是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4.聚焦创新驱动,以稳健的检察实践推进司法改革

始终把检察改革作为必须完成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把握改革方向,勇于啃硬骨头、闯难关,以“进行到底”的决心,确保各项改革在检察环节落地见效。

一是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二是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三是不断深化诉讼制度改革。

5.聚焦阳光检察,主动接受人民监督

一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

二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6.聚焦队伍建设,在坚持固本强基中锻造检察铁军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二是始终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三是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从严治检。

四是始终坚持素质强检。

今后五年,是我县“十四五”规划实施,全面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关键时期,我院将以崭新的精神风貌把握新机遇,迎接新挑战,更好地承担起新时代检察机关的神圣使命。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25,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13.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83.28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130.48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74.05万元同比上涨11.58%,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减少56.43万元,同比下降8.82%。其他收入增加130.48万元,同比增长10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在职人员调出和退休,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减少30.59万元;二是2021年预算中含上年结转结余人员经费25.39万元,2022年无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故较上年减少25.39万元;三是2022年换装人数减少,安排的服装经费较上年减少0.45万元;四是2022年预算编报口径变化,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2021年未纳入,较上年增加130.4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83.2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83.2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83.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6.43万元,同比下降8.8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在职人员调出和退休,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减少30.59万元;二是2021年预算中含上年结转结余人员经费25.39万元,2022年无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故较上年减少25.39万元;三是2022年换装人数减少,安排的服装经费较上年减少0.45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13.7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83.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6.1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89万元同比下降5.3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在职人员调出和退休,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减少30.59万元;二是人民警察加班补贴列入基本支出,增加1.7万元项目支出67.1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5万元同比下降3.1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民警察加补贴列入基本支出,减少1.7万元;二是换装人数减少,安排的服装经费较上年减少0.45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415.2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68.8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其中:1.94万元为福贡县检察院机关服装经费支出;1.71万元为福贡县检察院机关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支出;43.2万元为福贡县检察院机关聘用制书记员工资等有关支出;22万元为福贡县检察机关司法业务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93万元,主要用于福贡县检察机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6.81万元,主要用于福贡县检察机关人员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8.59万元,主要用于福贡县检察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88万元,主要用于福贡县检察机关其他行政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8.00万元,主要用于福贡县检察机关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支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采购预算总额16.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怒江州福贡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92万元,较上年增加7.42万元,增长87.2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怒江州福贡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增长0.00%

(二)公务接待费

怒江州福贡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1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下降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次,共计接待85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怒江州福贡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41万元,较上年增加7.42万元,增长92.8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41万元,较上年增加7.42万元,增长92.8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增减变化原因:一是本院其中2辆公务用车磨损严重,2022年计划大修院内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维修(护)费增加;二是2022年度计划开展十大检察业务巡回交流学习,车辆燃油费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司法业务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项目根据2021年全国、全省、全政法工作会议、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强化诉讼监督,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认真履行“四大检察”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平,力争全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数36件以上,减、假、暂裁定不当纠正率达100%。持续更新司法理念,不断推动“四大检察”充分协调发展,积极参与和创新社会治理,全面提升社会服务水平,提升社会影响力,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报告人代会通过率大于95%。律师机构对检察环节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的满意率95%以上。加大法律宣传力度,举行校园法治讲座数达2场以上,法治教育宣传资料发放数超500份以上

(二)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项目的实施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在用人额度内研究核定预算年度聘用制书记员需求量,及时核实预算年度核定的聘用制书记员在职情况;根据《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及时足额发放聘用制书记员工资,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兑现足额率100%;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评定等次,对已聘用制书记员开展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率100%;规范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

(三)服装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服装的相关管理规定,做好统计上报完成基础数据采集,服装采购计划吻合率达到100%;紧紧围绕控制服装价格,合理控制采购成本,实际服装采购价格与高检院规定价格接近比率达到95%;做好服装制作、及时发放服装,配发制服及时率达到100%;服装的发放后的跟踪问效,保证服装质量,保证人民检察院统一着装,维护国家的法治尊严。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3.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5.结余结转: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6.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指人民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人民检察院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人民检察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两房”建设(项):反映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民检察院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怒江州福贡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8.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79万元同比下降1.14%,主要原因分析:因在职人员调出,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核定的工会经费福利费等较上年减少。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日常运行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怒江州福贡县人民检察院部门资产总额796.4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7.09万元,固定资产626.7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1.64万元,其他资产0.92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3.6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5.4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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