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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贡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2-08-24  作者:福贡县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  【字号: | |

 

福贡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福贡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福贡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对县人大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大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州人民检察院的领导。

2)依法向县人大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对全县范围内重大刑事案件以及法律规定需由本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诉讼。

4)对县看守所执行刑罚的活动、羁押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5)对重大疑难案件痕迹、物证、人身伤亡和账务等进行检验、鉴定、审查工作。

6)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工作。

7)负责本院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协同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聚焦中心工作,在服务保障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

1)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2)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3)助推福贡生态文明建设。

2、聚焦社会稳定,在建设平安福贡中贡献检察力量

1)全力维护边疆民族地区社会稳定。

2)着力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3、聚焦“四大检察”,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强化检察监督

1)持续做强刑事检察。

2)持续做优民事检察。

3)持续做实行政检察。

4)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4、聚焦创新驱动,以稳健的检察实践推进司法改革

始终把检察改革作为必须完成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把握改革方向,勇于啃硬骨头、闯难关,以“进行到底”的决心,确保各项改革在检察环节落地见效。

1)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2)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3)不断深化诉讼制度改革。

5、聚焦阳光检察,主动接受人民监督

1)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

2)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6、聚焦队伍建设,在坚持固本强基中锻造检察铁军

1)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2)始终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3)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从严治检。

4)始终坚持素质强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福贡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福贡县人民检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福贡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怒江州福贡县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同时,怒江州福贡县人民检察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福贡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收入合计1,068.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0.93万元,占总收入的84.32%;其他收入167.57万元,占总收入的15.68%。与上年对比收入合计增加183.21万元,同比增长20.6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9.14万元,同比增长5.77%;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134.07万元,同比增长400.2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1年县财政局拨入我院“两房”建设土地报批相关资金141.66万元;二是2021年省财政厅拨入我院抚恤金、丧葬费及人民警察伤亡特别补助金专项经费支出65.53万元,故较上年增幅较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福贡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支出合计1,023.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6.80万元,占总支出的61.26%;项目支出396.33万元,占总支出的38.74%。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111.26万元,同比增长12.2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6.48万元,同比下降5.50%,项目支出增加147.75万元,同比增长59.4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1年人员调动,较上年人数减少,基本支出相应减少;二是“两房”建设土地报批相关资金支出99.89万元,抚恤金、丧葬费及人民警察伤亡特别补助金专项经费支出65.53万元,上年无此两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福贡县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6.80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36.48万元同比下降5.50%,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经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54.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2.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5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福贡县人民检察院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6.33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147.75万元,同比增长59.4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两房”建设土地报批相关资金支出99.89万元;二是抚恤金、丧葬费及人民警察伤亡特别补助金专项经费支出65.53万元,上年无此两项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行政运行0.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1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3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60%;“两房”建设99.89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5.20%,检察监督72.8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8.38%;其他检察支出139.3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5.15%;其他就业补助支出6.4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16%;死亡抚恤65.5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65%;公务员医疗补助1.1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28%;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2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0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福贡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1.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13%与上年对比增加22.01万元同比增长2.5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调出,基本支出减少;二是2021年有死亡抚恤支出,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732.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27%。主要用于业务办案项目的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5.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1%。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25.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5%。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

  4.住房保障(类)支出37.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17%,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福贡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5万元,支出决算为12.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1万元,完成预算的41.1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1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办案出差和下乡次数增加,导致燃油费和公车维修维护次数增加,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4.16万元;公务接待费未超预算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2.42万元,同比增长24.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020年、2021年均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35万元,同比增长4.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6万元,同比增长44.3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办案出差和下乡次数增加,导致燃油费和公车维修维护次数增加;二是2021年疫情较2020年有所缓解,公务接待活动有所增加,故接待费决算数较2020年增长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15万元,占98.30%;公务接待费支出0.21万元,占1.7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1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1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公诉及审判监督工作;侦查监督工作;监所检察工作;控告申诉以及其它检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察系统内外、上下级间的工作联络、交流学习、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往来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福贡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0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44万元同比下降0.48%,主要原因是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尤其是办公楼、侦查技术楼的维护费用开支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福贡县人民检察院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福贡县人民检察院部门资产总额1232.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7.09万元,固定资产1062.1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3.3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3.1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5.4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32.53

157.09

1062.14

539.62

74.03

0

448.49

0

0

13.30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1.福贡县人民检察院为二级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0)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1)由一级预算单位(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统一公开。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指人民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人民检察院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人民检察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查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4)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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