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贡县教育体育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孙运欢涉嫌受贿罪一案,由福贡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由福贡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福贡县人民法院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被告人孙运欢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被告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福贡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孙运欢利用其先后担任福贡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福贡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项目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