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福贡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福贡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直接受中共福贡县委和州检察院的领导,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主要职责:
1.对县人大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大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州人民检察院的领导。
2.依法向县人大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对全县范围内重大刑事案件以及法律规定需由本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诉讼。
4.对县看守所执行刑罚的活动、羁押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5.对重大疑难案件痕迹、物证、人身伤亡和账务等进行检验、鉴定、审查工作。
6.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工作。
7.负责本院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协同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我院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另外还设有派驻石月亮检察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怒江州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怒江州福贡县人民检察院。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坚持“忠”字为魂,夯实对党忠诚理想信念。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做到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充分运用法治力量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二是坚持“民”字为本,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依法严惩各类严重暴力犯罪和涉黑涉恶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强化安全生产、食药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民生司法保障,依法保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事。
三是坚持“干”字为先,忠实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始终坚持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立身之本,以“三个善于”引领做实高质效监督办案,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深化数字检察对融合履职的支撑作用,实现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稳步提升。积极凝聚各方合力,构建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格局。
四是坚持“严”字为要,强化检察队伍自身建设。坚持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强化政治引领,深化人才强检战略,做实做精做细业务培训、实战练兵等实战活动,切实把能力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更好地担当时代重任;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持续纠治“四风”,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强化检察权行使的制约监督,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努力锻造一支堪当时代重任的福贡检察铁军。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怒江州福贡县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同时,怒江州福贡县人民检察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怒江州福贡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收入合计14,642,718.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38,052.66元,占总收入的98.6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4,666.19元,占总收入的1.4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180,812.77元,下降22.2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121,846.55元,下降22.2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减少58,966.22元,下降22.37%。主要原因一是我院2024年无省财政厅拨付的“两房”项目经费,导致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较多;二是地方财政拨入的经费较上年有所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怒江州福贡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支出合计14,818,708.95元。其中:基本支出6,532,274.77元,占总支出的44.08%;项目支出8,286,434.18元,占总支出的55.9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013,893.16元,下降21.3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3,758.84元,下降1.42%;项目支出减少3,920,134.32元,下降32.1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职业年金纪实资金由人社部门统计缴纳,故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二是我院2024年无财政拨款的“两房”建设项目经费支出,导致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怒江州福贡县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532,274.7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646,467.04元,占基本支出的86.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85,807.73元,占基本支出的13.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怒江州福贡县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286,434.1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两房”建设项目经费39,160.00元,主要用于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检察监督项目经费7,787,274.18元,主要用于信息化项目建设和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检察监督工作的支出;
其他检察支出项目经费420,000.00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综合保障工作的支出;
国家司法救助支出项目经费4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司法救助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怒江州福贡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38,052.6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43%。与上年相比减少4,121,846.55元,下降22.21%,完成年初预算的241.2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3,361,077.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54%,完成年初预算的275.26%。主要用于业务办案项目的经费信息化项目建设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年度有年中追加项目资金增加,故预决算产生差异。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5,321.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5%,完成年初预算的98.32%。主要用于公用经费、基本养老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动态调整及新招录公务员等人数变动,故预决算产生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300,621.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8%,完成年初预算的95.50%。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调整及人员变动,故预决算产生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51,032.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3%,完成年初预算的91.79%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增减变动及工资调整导致该部分资金支出预决算产生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3,300.00元,决算为153,27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527.43元,增长1.0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8,200.00元,决算为148,2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6.6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00.00元,决算为5,07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31%,完成年初预算的99.4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532.43元,增长1.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00元,下降0.1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0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00元,下降0.1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3,300.00元,支出决算为153,27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527.43元,增长1.0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8,200.00元,决算为148,2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00.00元,决算为5,07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1%。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按照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532.43元,增长1.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00元,下降0.1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0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00元,下降0.1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办案业务增多,同时车辆老化磨损加剧,导致运维成本增加,故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公务接待活动批次,故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办案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外单位到我单位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工作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怒江州福贡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1,020.18元,比上年增加26,021.37元,增长3.74%,主要原因是年度内因新招录公务员导致在职人数增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相应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怒江州福贡县人民检察院正常运转的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怒江州福贡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29,676,133.51元,其中,流动资产757,563.95元,固定资产11,168,219.4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7,356,146.45元,无形资产155,519.54元(净值),其他资产238,684.61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337,822.8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368,981.9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04.00项,账面原值371,364.59 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59,550.8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83,187.8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6,363.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指人民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人民检察院的基本支出。
(2)“两房”建设(项):反映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3)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查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4)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