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提高广大群众“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意识,树牢安全驾驶观念,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办案效果。2023年4月19日,福贡县人民检察院会同福贡县人民法院在福贡县上帕镇福兴社区下娃底小区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公开开庭审理了4起危险驾驶案,社区干部及群众旁听了庭审。

因4名被告人到案后均认罪认罚,在审查起诉阶段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机关充分保障被告人合法权利和有关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提出了适当的量刑建议并建议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经庭审,福贡县人民法院认为检察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采纳了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并对4名被告人作当庭宣判。庭审中,检察官当庭进行了法庭教育,着重就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危害后果作了警示。庭审结束后,公诉人结合庭审情况开展了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法治宣传。

此次巡回法庭的公开庭审活动,用发生在身边的鲜活案例为广大人民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旁听群众纷纷表示,通过庭审深受教育,深刻认识到酒后驾驶不仅是对自己不负责,还是对家庭和他人不负责,更是对社会不负责,今后一定要引以为戒,坚决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做一名守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