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福贡县人民检察院、福贡县人民法院共同组织开展了巡回审判和巡回宣讲。

法槌声响,庭审开始,在醒目的“巡回法庭”布标和庄严的国徽下,50余群众参与了旁听。此次巡回审理的是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告人肯某某酒后驾驶普通小型汽车搭乘被害人余某某、友某某等4人由福贡县马吉乡街道往马吉乡布拉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喀东线6849公里290米处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余某甲、余某乙当场死亡,其余3人不同程度受伤,车辆受损的重大交通事故。
庭审中,被告人肯某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自愿认罪认罚,检察官就该案涉及的法律法规向参与旁听的群众进行法庭教育,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务必注意安全,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并按机动车行车安全规范操作,确保自己和他人人身安全。

庭审结束后,我院结合我县多发易发的刑事案件进行普法宣讲,就电信诈骗、涉枪涉爆、危险驾驶、信息网络赌博、未成年人犯罪以案释法,把一次次巡回审判、巡回宣讲变成一场场普法教育课堂,通过全民普法,让群众知法,从而进一步懂法、守法和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