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督促家长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福贡县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7月11日向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现场送达了《督促监护令》,要求其正视监护不力的问题,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职责。

我院在办理一起涉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时发现,被害人的监护人存在监护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向被害人的监护人宣告送达《督促监护令》,分析监护失职问题,充分阐明父母的教育职责对孩子成长的重要影响,针对如何加强家庭监护、提升父母教育子女的质量和能力,对监护人提出要求,责令其严格履行监护职责。并将《督促监护令》同步送达至被害人所属地乡镇综治中心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加强协调联动,推动《督促监护令》发挥实效。

同时为进一步跟进、了解曾受到犯罪侵害的未成年人生活、学习近况,未检检察官上门回访,为其送上慰问礼品,与被害人的家长进行了亲切交流,了解孩子近期心理及生活状态,叮嘱监护人呵护和陪伴未成年人,守护未成年被害人健康快乐成长。
家庭教育是人生整个教育的基础和起点,下一步,福贡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针对监护缺位的未成年人积极适用“督促监护令”,督促家长对失足未成年人或未成年被害人积极履行监护职责,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同时持续关注未成年被害人的生活、心理状况,探索未成年人刑事被害人保护长效机制,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